《氣候變遷因應法》上路 TAISE籲公私協力前進

TAISE董事長簡又新大使(中)與蔡玲儀主任(左)及研討會主持人、臺灣淨零排放聯盟秘書長歐嘉瑞合影。圖/TAISE提供

立法院年初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並於2月15日由總統正式公佈施行,其中包括碳費、優惠鼓勵等施行細節備受各方關注。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預告,環保署將自3月起陸續和產業界討論,最快年底提出子法草案。臺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TAISE)董事長簡又新大使則提醒,《氣候法》影響層面廣大,單一法案時程跨距達30年之久,在過去非常罕見,受影響的將不只是排碳大戶,整個社會及生活都必須轉型,以實踐2050淨零目標。

促進各界對我國政府淨零永續政策進程與相關規範的理解,TAISE於2月24日舉辦「解析《氣候變遷因應法》研討會」,邀請行政與立法部門同臺,吸引實體與線上超過1,400人與會。蔡玲儀解釋,本次新修《氣候法》共七章63條,除了關鍵第三章「氣候變遷調適」之外,明確各部會權責分工、協助公正轉型等都是亮點。其中在減量對策方面,包括碳盤查、效能標章、增量抵換、第三方認證等都有相關規範,同時新增徵收碳費法源依據;而公正轉型則特別強調政府將與原住民族共同管理自然碳匯,並與原住民族共享權益。

至於企業最關心碳費徵收、抵換等內容,蔡玲儀說,目前初步盤點約有30項相關事務需要另立子法授權,環保署將逐步與各方對話研議,歡迎有興趣的民衆上「氣候公民對話平臺」參與,掌握最新發展資訊並表達建議。

立法院永續會長、立法委員洪申翰肯定新法明確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提供氣候治理完善的法制基礎,然而他分析當今行政院永續會組織與任務,呼籲應重新調整架構,以凝聚更強大量能推動國家永續轉型。而在母法之外,後續各項子法與推動計劃、檢核等都要廣徵產業與民間意見,促進公私協力共同前進。

立法委員陳椒華也指出,《氣候法》通過後,後續執行落實更是重點。像是民間主張多年的建築能源標章,需要內政部更積極執行;後續還希望再強化公民訴訟條款,更進一步促進溫室氣體減量。綜整製造、服務等產業部門及能源部門減碳事務,經濟部研發會執行秘書莊銘池表示,因應國際趨勢要求,目前經濟部已提供產業多項具體輔導措施和工具,並鼓勵「以大帶小」提升整體供應鏈競爭力,承諾後續將再與各部會合作促進產業轉型。

「這是一部廣度最大、深度很深,而且完全國際化的立法!」簡又新提到,《氣候法》全面影響能源、生產、生活、社會轉型,而且百分之百與國際連動,如果沒有跟上,可能導致未來國際競爭能力大幅衰退。後續基金會將持續關注相關議題進展,歡迎各界踊躍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