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推動立法 因應氣候變遷

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峰會在英國格拉斯哥開幕。圖爲開幕會現場。(中新社)

這次代表中華民國立法院及國民黨團前來英國格拉斯哥參與2021聯合國氣候變遷峰會,與各國政府代表、非政府組織、基金會等齊聚,尤其在歐洲疫情升溫期間,更加難得。氣候變遷議題是超越國界、種族、地區,全體人類必須共同努力達成的目標。

因爲回國仍需隔離,立院最終僅由我及洪申翰委員代表出席,除全程參與國會觀察團以外,將於11月7日參加外交部駐英代表處主辦的「臺灣日」系列活動,發表對於氣候變遷議題的演說。我也將以「123」的概念向與會先進表達,中華民國身爲地球村的一分子,加速與世界接軌,在地球永續發展的目標上,絕不缺席。「123」代表:一個目標、兩方協力、三個面向。

一個目標:全球目前已有超過百國確認2050淨零碳排爲其國家發展目標。中華民國不置身事外;蔡英文總統於八月份公開宣示,各部會將以此爲最高目標推動,並明確入法。雖然《氣候變遷因應法》目前仍未送出行政院版,但這是超越黨派的議題,待行政部門提出版本即會以最快速度審議立法,用實際行動展現與世界一致的決心。

兩方協力:因應氣候變遷絕非只是政府或少數人的事,公私部門兩方協力,才能真正落實。碳費的收取將有助降低污染的排放或是誘因加速產業轉型。過去臺灣以高科技產業代工而聞名世界,現在更是契機考慮發展低碳排的相關產業。

三個面向:就零碳建築、智能移動、永續能源三面向着手努力,而這三面向都是排碳量大的前幾順位,就三面向來着手減量,或加速規畫策略,配合減碳足跡路線,纔能有效達成2050淨零碳排終極目標。

我將透過此行的國際參與,吸取更多國際社會對於此議題的見解與執行方式,作爲未來立法及監督參考,尤其如英國於2016年即立法要求,未來興建公共建築當以「零碳建築」爲基準;反觀我國直到現在,仍然尚未對此有具體概念,當公部門無法起帶頭示範作用,又豈能期待民間企業增加成本的配合?

行程雖僅5天,但緊湊且確實,包括拜訪蘇格蘭議員、英格蘭議員、愛丁堡市長、格拉斯哥市長等,並參與臺灣日系列活動,與臺灣民間組織及企業會面;「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氣候變遷已是全人類共同課題,他人的先行經驗,將會是臺灣借鏡的重要依據。

目標、是方向,執行、是行動!減碳足跡及每5年的期程確認,確保與世界同步走在正確的道路上,一步步地往2050年的目標邁進。期待臺灣儘速立法並且以負責任的態度執行,與世界各國在淨零碳排發展上並肩同步,爲地球永續盡最大的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