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績效指標出爐!臺灣倒數第3 環保署喊冤:許多數據不正確
▲「2020年氣候變遷績效指標」今公佈,沙烏地阿拉伯倒數第二、美國最後一名,臺灣則是全球倒數第三。(圖/路透社)
「2020年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CCPI 2020)今(11日)在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5)發佈,以排名來看,沙烏地阿拉伯今年倒數第二、美國最後一名,而臺灣則倒退三個名次,來到第59名,全球倒數第三。對此,環保署表示,由於臺灣非聯合國成員,許多數據不正確或資料未更新,導致評估結果不合理且悖離我國確實的排放及因應進展,對臺灣而言並不公平也蒙受不白之冤。
今年參與CCPI評比的國家總共有57國(含歐盟),去年爲56國,智利爲今年新加入的國家。這57個國家相當於全球九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評比也依據四大指標,溫室氣體排放(40%)、再生能源發展(20%)、能源使用(20%)、氣候政策(20%),前三項是根據客觀數據評比,第四項則採專家評審,由各國的非營利組織或智庫擔任。前三項指標又可分爲14個細項,以巴黎協定規範,限制暖化升溫2°C,甚至1.5°C以下爲依歸,檢視各國的行動是否符合這個目標。
對於臺灣在本年CCPI 2020的評比結果仍未盡理想,環保署指出,由於臺灣非聯合國成員,CCPI無法從國際公約或聯合國體系取得我國相關資料,例如聯合國農糧組織的碳匯統計數據、溫室氣體排放量、能源效率及再生能源等數據不正確或資料未更新,導致評估結果不合理且悖離我國確實的排放及因應進展,對臺灣而言並不公平也蒙受不白之冤。
▲德國看守協會公佈2020年的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以2019年12月發佈CCPI 2020的結果論來看,環保署分析,歐洲的盧森堡、G20先進國家的澳洲、加拿大,其能源使用之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別爲14.5公噸、15.6公噸與15.0公噸皆高於臺灣,但CCPI 2019排名皆在臺灣之前,而人均排碳量高達30.4公噸的卡達,更未納入CCPI評比之列。法國核能發電約佔7成,其各項再生能源評比分別落在第24~41名,而電力幾乎100%來自再生能源供應的冰島卻又未納入評比對象。
環保署也說,CCPI「氣候政策」系採一致性問卷,並由「在地專家」就各自國家評分,其代表性及共同給分的標準實令人存疑,如何將其質性問卷結果轉化爲量化評分之方法亦不易窺知。如,印度與中國的空氣污染情形屢屢見諸報章媒體,卻能分別獲得第9與第30名評比。
環保署認爲,CCPI評價各國排放量增長均以西元1990年爲基準,有別於氣候公約「共同但差異原則」,將一致性的標準來檢視已開發國家、新興工業化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卻忽略溫室氣體排放之「歷史責任」與「未來責任」,對於屬出口貿易導向及獨立能源經濟體的日本、韓國及臺灣等東亞國家,並不公平。因此即使臺灣的單位GDP之碳排放量低於全球平均(我國0.26 kgCO2/ USD,全球平均0.29),仍難以扭轉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