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瘋狂待轉」遭拔鑰匙!30警強拖押走 臺大男生連3怒吼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爲爭取路權機車族號召在全臺舉行「待轉大富翁抗議,10日晚間6時許,在臺北市市民大道林森路口瘋狂待轉,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曝光行車紀錄影片指控中山分局以緩慢行駛導致塞車爲由,開單舉發,還出動30警力,強行拔車鑰匙,將臺大吳姓學生連人帶車拖走,造成車損、四肢多處挫傷等。

騎士在市民大道、林森路口瘋狂待轉,引發警方動員。(圖/翻攝「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臉書,下同)

「廢除禁行機車、不強制兩段式左轉」,機車族10日晚間6時許在市民大道、林森路口瘋狂待轉,行車紀錄器畫面中,臺大吳姓男學生穿着橘色短褲頭戴全罩安全帽騎至待轉區時,被員警攔查要求「往前」、「靠邊停」,他不願配合,不斷大聲質問理由!理由!理由!」被大批警力包圍更氣得連吼3次「我什麼時候妨害道路交通!」

騎車「瘋狂待轉」遭拔鑰匙!30警強拖押走,臺大男生連3怒吼。

現場情勢越來越緊張,警方也大聲駁斥吳男已經妨害道路交通「下車」、「配合稽查」、「人先帶走」、「你先不要那麼激動」、「請你配合一下」,接着近10警力包圍,拔了他的車鑰匙,連人帶車拖行至路旁一旁民衆目擊全程,2分鐘影片由機車路權促進會曝光,痛批警方強行押走待轉騎士。

促進會11日晚間發佈聲明稿,指控中山分局濫行使強制力壓制民衆,逾越警察職權,行爲失控,當天因吳生受查證身分、詢問盤查原因,警方沒有答覆,就下令以高達30強勢警力,將他連人帶車拖離車道,造成衣物車輛損壞,受四肢及右肩多處挫傷,已屬違法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聲明稿全文如下:

一、民衆自主舉辦及參與待轉大富翁事件,屬於各別人民行爲自由及言論自由之一部;且上開活動內容爲依照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99條,以起步速度往路口設置之待轉區移動,顯未構成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查證之要件。中山分局警方以「緩慢行駛嚴重影響車流造成壅塞」爲理由對民衆開立交通違規勸導單及舉發通知單,已不具合法基礎

二、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第2項規定,警方得使用強制力之規定,是以查證身分之時遇到民衆抗拒爲前提。若不具合法查證之基礎,即濫行使用強制力壓制民衆,已屬逾越警察職權之失控行爲。本次因吳姓學生受查證身分並詢問盤查原因,警方未依法答覆法源依據,臺北市中山分局帶隊指揮官即違法下令使用強制力,以高達三十人之強勢警力,將吳姓學生連人帶車拖離行駛之車道,造成民衆衣物破損、車輛損害,及分別受四肢及右肩多處挫傷等傷害,如此行逕已屬違法。本會除強力譴責外,並呼籲臺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對指揮違法使用強制力人員嚴加懲處,以彰其咎。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