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大量解僱333人 勞動局開罰

臺灣蘋果日報》18日起紙本停刊。(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蘋果日報》18日起紙本停刊,北市勞動證實,已收到蘋果日報提報之大量解僱計劃書,預定在5月底解僱勞工332人、6月底1人,報社未於60日前通報勞動局及通知工會,已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將有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裁處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對今年此件媒體大量解僱及裁員事件表達高度關注,並指出隨着經濟型態的改變,企業工會與資方應爲夥伴關係共創企業經營與成長,因此資方應邀集企業工會召開大量解僱自主協商會議,共同研商及維護勞工權益

陳信瑜要求,資方應釋出善意,儘速於10日內自主協商,盡最大能力提供優於勞基法資遣條件,並取得工會同意,勞動局也將持續隨時注意雙方協商日期與事件發展

陳信瑜指出,倘若資方置之不理,工會可以提出強制協商訴求,勞動局會盡快處理,同時提醒資方,在協商過程不可以輕易、任意將經預告解僱勞工調職或解僱,否則亦有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裁處。

陳信瑜強調,企業因應經營所需人力調整,不論是解僱或資遣,企業都有責任遵守勞動法令,使勞資雙方共同面對協商合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