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保單納強制執行標的殺雞取卵 立委修法推受益人介入權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左2)主張保險法修法草案明定「介入權」入法,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左1)已提出保險法修正草案,主張在一定條件下,保險受益人可以阻止開筆保單被強制執行而解約,確立「受益人介入權」。記者歐陽良盈/攝影

最高法院2022年底做統一見解,裁定保單可以作爲強制執行標的。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以健康險爲例,債權人只能取得低廉的解約金,卻喪失重要保險權益,根本就是殺雞取卵,應修正保險法將「介入權」入法。民衆黨立委黃珊珊也提出保險法修正草案,主張在一定條件下,保險受益人可以阻止該筆保單被強制執行而解約,確立「受益人介入權」。

鍾佳濱、黃珊珊、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今天舉行記者會,王姓陳情人表示,他19年前創業失敗,欠下卡債遭強制執行,近年身肉精神和心臟疾病之苦,但投保的醫療險、防癌險和長照險自去年起全數被扣押,保險理賠金也被扣押拿不到,臺北地方法院迴應他「目前扣押並無標準」,現在他身體不好,保險理賠拿不到,協調時要南北舟車勞頓,每年還要繳交高額保費,因爲身體狀況欠佳,要重新要保也困難重重。出席記者會的司法院民事廳法官林芳華表示,法院正積極努力處理中。

黃珊珊表示,有些價值僅數千元的保單也被強制執行,有些是父母替孩子投健康險,但父母欠款,替孩子投保的健康險也遭強制執行,這種亂象不該持續下去。此外,修正草案也應使健康保險、傷害保險、一年定期人壽保險以及保單價值不足10萬元的保單得以不被強制執行解約,確保健康保險的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鍾佳濱表示,近來融資公司爲了追討債權,常常像法院聲請強制解約欠債人的保單,藉此取得保單解約金償還部分債務;一旦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一併失效,受益人也會失去請求保險金的權利,損失慘重。

鍾佳濱指出,以健康險爲例,通常保價金不多,債權人只能取得低廉的解約金,卻導致當事人喪失重要保險權益,明顯不符合強制執行法中的比例原則,根本就是殺雞取卵,大量的保單申請強制案件也讓基層司法人力不堪負荷。

郭國文指出,很多保單殘值並不高,債權人只能拿到一點錢,但受益人卻失去重要保障,強制執行法和最高法院都提到比例原則,但實際上難兼顧個案正義,目前學界和業界皆對此有很多疑慮。

郭國文認爲,金管會和司法院應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償還,或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爲清償,避免要保人或受益人在不知情情況下被強制解約。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左2)主張保險法修法草案明定「介入權」入法,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左1)已提出保險法修正草案,主張在一定條件下,保險受益人可以阻止開筆保單被強制執行而解約,確立「受益人介入權」。記者歐陽良盈/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