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起吃毒咖啡包 用太多送醫不治 友人遭控過失致死未獲起訴

桃園魏姓男子友人一起食用咖啡包,自己因吸食過量身亡,親友提告友人過失致死,檢方認爲罪證不足不起訴。(賴佑維攝)

魏姓男子前年12月在桃園某修車廠找友人一起吸食PMA、PMMA咖啡包,不料卻施用過多,導致身體抽蓄,一直到魏昏迷後才趕緊協助送醫,但仍不治,親友告友人過失致死,檢方認爲,2名友人行爲與過失致死要件不符,給予不起訴處分

魏男家屬提告,指魏姓男子前年12月13日晚上,找來鄭姓女子範姓友人到1間修車廠內,並無償提供毒咖啡包共同食用。隔天中午魏男因施用太多毒咖啡包導致抽蓄,友人還提供笑氣給魏,一直到魏昏迷才送醫,導致他在到醫院前心跳停止,親友認爲2名友人有過失致死罪嫌

檢方調查,2名友人坦承共同食用咖啡包,至於魏男抽蓄時,沒有趕緊送醫是因爲魏曾經入監過,曾說不願再入監,第一時間纔沒有叫救護車,但是有嘗試給魏喝水,試圖稀釋藥物影響,但發現魏沒有好轉,就立即將其送醫。

法醫解剖後,發現魏體內PMA濃度爲0.39ug/ml,PMMA爲5.798ug/ml,而PMA至死濃度在0.2至4.9ug/ml,PMMA爲1.2至1.6ug/ml。檢方認爲,共同吸食毒品者,彼此不存在保護義務之承擔,加上死者體內PMA、PMMA濃度逾越致死範圍甚高,無從確認魏送醫後即有救治可能性。加上範雖灌笑氣給魏,但指證的鄭女吸食毒品多日,記憶真實還有疑義,就算是真的,魏男體內濃度超過致死標準甚多,無法阻止死亡結果發生,2人行爲與魏死亡難認有相關因果關係,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