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律師張靜罵法官「混蛋」 法院判罰8000元
臺北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蔡英文總統「論文門」案,媒體人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因前年在法庭拍桌罵法官張詠惠「混蛋」,遭臺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也被法官提告。臺北地方法院今(30)日宣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張靜出庭應訊時說,他不是辱罵張詠惠而是「怒」罵張詠惠。張靜說,張詠惠審論文案一審、更一審前後3年,他無法忍受才罵人,而且他還罵了張詠惠「無恥」、「不要臉」,他忍耐張詠惠3年多才出口罵人,不能算有罪。
彭文正質疑蔡總統學歷,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一審的北院認定,彭文正僅就蔡總統是否取得博士學位的事實請求確認,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不符民事訴訟法要件,予以駁回。彭文正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認爲,原審「未盡闡明義務,不經言詞辯論,就以判決駁回」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北院更審。北院更一審重新分案,仍由一審的法官張詠惠爲受命法官。
論文門案審理期間,前年11月30日北院開庭時,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當庭拍桌痛罵法官「混蛋」、「沒看過這麼混蛋的法官」,臺北地院政風室調查後,認爲張靜涉犯《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等罪嫌,向北檢告發,並以張違反《律師法》部分,另函請相關律師公會處理。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