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告蔡英文博士論文不存在大逆轉 審理有瑕疵發回重審

彭文正就總統英文博士論文學位真實性,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臺北地方法院未經言詞辯論,判決駁回彭的請求。(本報資料照片

彭文正就總統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及學位真實性,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臺北地方法院未經言詞辯論,判決駁回彭的請求,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判決廢棄原判決,全案發原審重新審理

彭男起訴主張,蔡英文未有合格通過之「西元1984年版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博士論文」(下稱係爭論文),無博士論文即無法取得博士學位,乃公衆周知之事,他因此事遭蔡英文提起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指責他爲抹黑、造謠、散佈假消息

彭男說,蔡英文的論文是否存在,影響蔡可否向他主張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論文是否存在之爭執,造成他法律地位不安,爲此起訴請求民事法官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

北院認爲彭提起的訴訟欠缺確認利益理由,判決駁回,他提上訴後,高院認爲,北院的審判長未盡闡明義務,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彭的起訴,訴訟程序即有重大瑕疵,且兩造均未表明願由高院直接爲裁判,爲維持當事人審級利益,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北院更爲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