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防疫 不受一例一休限制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口罩需求大增,國防部調派16名後備軍人4日進駐華新醫材集團工廠協助生產口罩,16人分早、晚班,廠方先安排協助包裝與上料。(華新醫材提供)
口罩之亂未休,在政府的要求之下,要求口罩工廠24小時加班,有業者擔心違反《勞基法》,勞動部發公文說明,各級醫療院所或相關廠商(如製造、物流、通路商)配合防疫需求致延長工時,可以引用《勞基法》但書,要求勞工加班,不受一例一休、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及加班上限等限制,但應給予雙倍工資及補休。
勞動部指出,各級醫療院所或相關廠商(如製造、物流、通路商)配合防疫需求致延長工時,可以依《勞基法》32條但書,放寬單月加班46小時的加班上限,但加班費仍應依《勞基法》規定計算,但僱主應在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如果沒有工會,則應報當時主管機關備查。
勞動部也說,《勞基法》40條特殊加班規定運用於包括國定假日、特假休假及例假日等「假日」,僱主在符合「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法定要件下,可以停止勞工例假或休假,要求勞工繼續工作,不受7休1、單日工時12小時、單月工時46小時計算,但僱主應在事後24小時,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而停止假期的工資,應加倍發給,並在事後補假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