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搧警巴掌遭訴 稱疫情失業賠不出錢遭判2月徒刑
臺北地院。(本報資料照片)
李姓女子在KTV與人起衝突,員警獲報前來處理,竟也遭李女搧巴掌。受害員警不僅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李女,另還控告傷害,臺北地院審理時,李女認罪並願意和解,稱疫情失業希望延緩給付,但員警不同意,法官遂判李女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35歲李女今年2月14日凌晨到臺北市大安區「錢櫃KTV」消費,準備離開時,因同行友人與店內其他客人起衝突,有人報案,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員警獲報隨即到場處理。
警方將雙方人馬分開,其中張姓警員把李女帶到1樓大廳,李女疑不滿受到控制,突然呼了張員一巴掌,造成張員左臉頰挫傷,當場遭依現行犯逮捕,張員並提告傷害。檢察官後依妨害公務、傷害罪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北院安排雙方調解,原本調解成立,但李女在調解庭內支付部分款項後,在審理時又向法官稱因新冠肺炎疫情失業,經濟有困難,請求延緩給付。張員得知後即表示無意再調解,法官考量李女犯罪動機、嚴重程度及員警傷勢後,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