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前夫大伯逼陪睡…躺牀上下其手4分鐘 法官以「外界客觀行爲」判無罪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女子家人趕出門,找上前夫大伯收留,大伯竟提出「陪睡」要求慘被猥褻,女子找前夫求救並驗傷,在下體驗出大伯DNA後提告。法官庭上根據大伯生理狀況以及當晚發生經過,最後判決大伯無罪,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子跟前夫結婚不到百日就離婚,搬回孃家住,但過沒多久就被家人趕出門,女子無家可歸只能找前夫收留,但前夫拒絕,女子轉向求助前夫大伯,大伯同意,並提出「陪睡」要求。

當天晚上,女子不知該怎麼辦,傳訊息給前夫「大伯要我跟他睡,怎辦?快回電」,但前夫一直到當晚深夜纔回電。當時女子早已經陪大伯睡過了。2人在房裡,大伯對女子解釦襲胸、摸下體,時間達3-4分鐘,最後女子受不了說「不要這樣」後離開,大伯沒有跟出就自己睡着了。

▲女子遭大伯猥褻後提告,但法官根據客觀行爲判大伯無罪。(示意圖/pixabay)

前夫後來回電得知情況,跑到大伯家質問並驗傷,決定報警提告。法官從證據中發現,雖然女子下體有驗出大伯DNA,而且女子也沒意願陪睡,但女子當下卻是自己走進房間,而且也沒明確反抗拒絕,只說「不要這樣」。而且大伯右腿截肢行動不便,客觀上無被壓制情形

法官認爲,女子雖然擔心不聽大伯的話會流落街頭,但內心怎麼想不知道,從外界客觀行爲來觀察,大伯的行爲雖然有道德上的瑕疵,但跟強制猥褻構成要件不符,判大伯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