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闖紅燈粗暴侵犯 男網友竟詭辯「兩情相悅」:她很M

一名女子與男網友見面遭到對方侵犯,男方卻稱爲兩情相悅。(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劉姓男子與女網友A約在工作室見面,未料劉男竟強行侵犯A女,事後接受偵訊時,還稱2人爲合意性交,且自己確認過A女「很M」等語,但法官不採信,審理後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又犯強制性交等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應執行4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是A女,2021年間邀約A女前往個人工作室用餐及看電影,A女不疑有他赴約,未料卻被劉男求歡,在生理期期間強行遭劉男射精在肚子上且侵犯2次,途中劉男甚至持BB槍恐嚇A女不準離去,劉男完事後搭載A女到捷運站,A女搭捷運離去後報警處理,全案才曝光。

對此,劉男否認犯罪,稱自己僅與A女發生1次性行爲,雙方爲合意性交,他有咬、打A女,是因爲跟A女確認過A女「很M」,他認爲那樣的方式可以增加情趣。

臺北地院審理時,法官比對A女的證述,認定A女的說詞前後一致,倘若非親身經歷,實在不可能憑空捏造這些情節,再加上A女與劉男僅是第一次見面的網友,無結怨,沒理由冒着僞證風險構陷劉男,且A女每次提起案發過程都會情緒激動、出現哭泣反應,認爲其證詞有一定的可信程度。審酌後,依犯強制猥褻罪,處劉男有期徒刑8月,又犯強制性交等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