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控永安漁會違法調職 還轟市府沒作爲沒下文

勞工局收下陳情書。(洪靖宜攝)

邱姓女員工控她回到崗位後卻被調動職位,到勞工局申訴也無新進展。(洪靖宜攝)

在勞團陪同下,4名女員工到高雄市四維行政中心前表達訴求。(洪靖宜攝)

1名女員工指控高雄永安漁會在她請完產假育嬰假後違法2次調動職位,今年3月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歷經3次調解後至今都沒有進展,今到四維行政中心前表達訴求,要求市府儘速依法開罰,恢復員工權益。勞工局則表示,該案雙方經調解後不成立,目前已依行政程序調查中,就相關爭點限期事業單位說明。

這名邱姓女員工在永安漁會擔任信用部人員,她表示自己在2020年懷孕,接着請產假及育嬰假,直到去年10月1日回到崗位上後,卻突然被調到加工廠從事洗魚、包裝、凍儲等工作,年底考績也只拿到乙等,獎金減半,她與其他3名同爲考績乙等的女同事向漁會申訴後,就收到大過懲處公文,沒想到今年3月又被調動成清潔人員,她隔天就到勞工局申訴,但事隔約5個月,至今沒有任何改變。

在新高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團陪同下,4名女員工5日到高雄市四維行政中心前表達訴求,高舉寫着「女工不如石斑魚?暖男市長沒做爲」布條,邱女語帶哽咽說:「請問懷孕生子錯了嗎?生一個小孩要被處罰幾次」,除指控漁會涉嫌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以及勞動基準法,更質疑向勞工局申請勞動檢查和勞資爭議協調後至今約5個月卻沒有下文。

勞工局也派就業安全科科長楊佩樺到場收下陳情書,並表示目前已依行政程序調查中,但此說法不受勞團接受,她解釋由於今年3月至5月間分別召開3次勞資爭議調解會議,但因爲雙方無法獲得共識爲調解不成立,進度就相關爭點限期事業單位說明,以釐清爭議,如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裁處。對此,永安區漁會總幹事李秋錦則簡單迴應,一切都照規定程序走。

漁會高雄育嬰假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