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被撞要求司機寫100次對不起 不需要賠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鄭姓計程車司機7日在仁一路和劉銘傳路口倒車時,不慎擦撞到一名蔡姓女騎士。雖然蔡女沒有任何損傷,但司機道歉後就開車走人,仍讓她氣得報警,她不需要賠錢或道歉,只提出要鄭寫悔過書才肯原諒他。

日曆背面空白處畫着整齊格線,寫了100次「對不起!我錯了,我不該肇事逃逸。」乍看之下還以爲是小學生被罰寫,但事實上,這就是鄭司機的筆跡事發當天,他倒車時不小心輕輕碰撞到蔡女,道歉後因爲認爲沒有損傷,所以就開車離開,沒想到蔡女因而生氣報警,要求他寫悔過書反省

發生車禍沒要對方賠錢,竟然是要求寫悔過書,實在是非常少見,這也讓民衆看法呈現兩極化。有人覺得小題大作,但也有人認爲就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而鄭姓司機花了半小時,寫了100次對不起,才終於達成要求,得到原諒。(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