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授否認「躺咬上」男醫 LINE對話喊每晚打雞雞泄不倫戀

某大學已婚女教授與男醫師2019年間大搞婚外情,2人LINE鹹溼對話臺中分院以認定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不得上訴。(圖/中時資料庫

某大學一名女教授(以下化名美美)2017年前結婚,2019年間與一名男醫師(以下化名小明)大搞婚外情,2人不僅LINE對話紀錄超鹹溼,上摩鐵4次發生性性爲,多次還以研習爲由,一起到海外私會,最終雙方倫戀被美美老公(以下化名大寶)發現,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求償。但美美和小明矢口否認出軌情事,臺中高分院最後以他們逾越朋友關係的對話,包括「每餐吃大雞腿,天天晚上打雞雞」、「我就說,等我辦完正事,就讓你做到爽翻天」等言詞,認定2人侵害大寶配偶權,判賠30萬元。不得上訴。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2017年前結婚的女教授美美,2019年間外遇男醫小明,且兩人多次幽會,分別爲同年12月9日在杉林溪溫泉會館,以及同年12月30日、隔年2010年1月3日、15日、22日四次在汽車旅館。據瞭解,美美丈夫大寶2019年7月間,即發現妻子小王曖昧的LINE訊息精神上承受莫大痛苦,此外他指出,小明知道美美已婚,有貞操誠信義務,可還是不斷與其妻私約、發生性行爲,或雙方藉故研習多次共赴日本北海道大阪美國聖地牙哥,甚至出現滿滿親密對話,種種都讓大寶爲情所困,苦不堪言,憤而提告求損害賠償

不過針對大寶指控,美美跟小明皆否認有侵害配偶權行爲,並直指2人非公開對話LINE對話,內容主要是討論公務或分享生活瑣事,乃同事間的日常,不足以證明逾越朋友交往範圍,不得作爲證據使用,並否認有同至日本北海道、杉林溪或麼鐵。

對此,臺中高分院審酌婚姻系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爲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及保持共同生活之圓滿,夫妻雙方應互負忠誠之義務,爲法律所保護之法益,夫妻是否違反該義務,涉及夫妻各自生活上之隱私,此隱私權在夫妻應互負忠誠義務下,應有所退讓,況配偶是否違反忠誠義務,本質上具有高度隱密性,證據之取得本極其困難,LINE對話紀錄內容既爲真正,自得采爲本件判斷之證據。

因此法官認定美美和小明對話內容,包括「到底要躺,要上,要咬,躺,上,咬」、「每餐吃大雞腿,天天晚上打雞雞」、「我們連生個孩子都搞不定,管鳥醫院有沒有人」、「昨晚打那3只針後,下腹明顯漲感,下身有水腫感,擔心蛋提早掉下來」、「我就說,等我辦完正事,就讓你做到爽翻天」‧「我們曾是最親密的人,你就不能忍一週,讓我做完再抱怨」等,皆已逾越合宜的社交分際,足以破壞婚姻幸福,致使阿隆精神受折磨,故判決美美和小明連帶賠償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