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認定「臺肥借貸韓國瑜購宅」有6大疑義:移請檢調偵辦
▲農委會針對臺肥借貸韓國瑜一案,提出6大疑義。(圖/記者張榮恩攝)
農委會今(2 日)召開記者會針對臺肥借貸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一事指出,「R5無雙-日升月恆」預售屋貸款案中有6大疑義,包括承辦人以個人名義電子信箱詢問金管會、本案分期付清款項共計約13億,竟未經董事會決議等狀況,恐違反證券交易法,決定將相關疑點移請臺北地檢署及金管會調查偵辦。
農委會爲臺肥最大股東,農委會副主委、臺肥公股董事陳駿季出面說明,中央銀行103年6月26日公告,將原101年6月22日認定「購置高價住宅」的買賣金額判斷標準自8000萬元調降爲7000萬元,最高貸款成數亦自6成調降爲5成貸款,該建案部分交易爲上開發令變更適用的範圍,才衍生買受人貸款差額(約總價2成)應如何付清之爭議。
陳駿季點出以下6大疑義:
1、臺肥處理本案契約條款適用爭議過程中,僅以承辦人個人名義的電子信箱詢問金管會,而依據無法確認真實性的回覆郵件內容,認定本案分期付款的行爲應違反公司法等相關法規,未採取正式發文詢問金管會作法,實屬輕率。
2、內政部曾函覆臺肥的內容並未明確認定本案買賣契約中,因「政令變更致發生貸款差額屬可歸咎責於買受人之條款無效,臺肥未就爭議部分再函詢內政部,就自行解讀判定該條款無效。且不可歸責於雙方的條款,以上處理實有疏失。
3、臺肥歷經數次協商會議後,即作成長期分期付款決議,且103年間貸款的籤辦均由固定人員蓋章,惟最終確認貸款及延長年限時,則改由先前完全未參與的員工籤辦,其間轉折必須釐清。
4、本件分期付清款項共計約13億,竟未經董事會決議,而逕以內部簽呈由董事長決行,同意建案買受人以長達10至20年之分期攤還方式付清貸款差額,恐有違法證券交易法對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定。
5、臺肥在103年8月4ㄖ籤辦處理方式的陳核過程中,「總經理ooo」的核章與其籤稿會核表「總經理顧問ooo」的核章不同,恐有違造文書之罪嫌。
6、分期付款期間財務報表的會計科目爲「應收帳款」,與臺肥財務處開立的收款發票記載爲「銀行貸款-土地款」並未一致,恐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嫌。
▲陳駿季說明,根據臺肥提供的資料釐清後,決定移請臺北地檢署及金管會偵辦。(圖/記者許展溢攝)
陳駿季表示,此案農委會沒有主動去調查,是先經媒體披露及立委強烈要求,身爲臺肥最大股東,一定要去進行了解,基於保障所有股東權益,決定做適度澄清,因此根據臺肥提供資料,釐清出6大疑義。另外,陳駿季指出,借貸13億,原有32戶,但因每人財務狀況不同,有的人已提早清償,目前僅剩13戶,至於除了韓國瑜還有哪些人?陳駿季僅說,有個人也有公司。
陳駿季最後強調,臺肥同意買受人以長達10年或20年之分期攤還方式付清貸款差額,是否涉及相關刑事責任或違反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行政違規之責任,有移請權責機關協助調查偵辦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