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去慰安?」開人妻職員玩笑 大學+主任都慘了

開人職員玩笑,大學+主任都慘了。(圖/達志示意圖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在大學擔任行政助理的已婚楊女,與丈夫分隔兩地公做,但其上司黃姓主任卻多次詢問「放假了,要回臺北慰安?」等語,她認爲被貶抑「慰安婦」,因此提告請求損害賠償臺中地院判決該名黃姓主任和學校各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

判決書指出,楊女於101年8月開始在臺中某大學擔任行政助理,但該單位上司黃姓主任卻對她言語性騷擾,時常對她說「放假了,要回臺北慰安?」,或是「放假了,有人要下來,還是妳要上去臺北慰安?」,讓楊女讓原告感到遭被告貶抑爲慰安婦,人格遭到貶損。

黃男否認曾說過「慰安」,學校也否認黃男曾說出「慰安」,但卻有證人表示卻時有聽過黃男放假前會詢問楊女,說「慰安」,印象中是2、3次,楊女事後還還告訴她「很不舒服」;且另一名證人也表示有此事。

法院審理認爲,黃男以「慰安」二字,有性別歧視的言語侵犯、干擾楊女的人格尊嚴,使她受到傷害,因此判決黃男給付10萬元精神慰撫金;另學校知情後並未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因此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判決校方也賠償10萬元。★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