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傷我門風!甩巴掌罰磕頭下跪4小時 準岳父遭判刑2月

女方遭退婚後整日以淚洗面,爸爸氣不過找劉男理論。(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歐陽男子不滿女兒遭退婚,強逼新郎劉男下跪朗讀「懺悔信」;新郎念出信件,但是拒絕下跪遭打巴掌。臺北地院法官依觸犯強制、公然侮辱等罪,判刑2年,得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指出,劉男2013年經由朋友介紹認識女方,一見鍾情,約定在2014年5月結婚,女方隨即訂定日期、婚宴,並且發喜帖親友,卻突然以「沒感覺」、「個性不合」、「天主教儀式繁瑣」悔婚。女友父親帶着妻子和3名親友上門討公道,指責「你讓我顏面無光」、「該下18層地獄」、「卑劣小人。」

歐陽拿出一封斥責信,要劉男念出,內容包括登門磕頭道歉、下跪4小時門風,限期完成,網路上污辱女方的信件則是另外算帳,接着還要對方將信拍照傳給劉父。法官認爲,歐陽不理性的處事已經觸犯劉男名譽自由權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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