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7月新制上路 民國88年前領照的「8大建物」應做耐震評估

內政部公佈7月新制,其中營建署推動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公安申報。(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25日公佈3項7月1日上路的新制,內容分別是國軍人員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出生或死亡登記,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結婚、生育、喪葬或殮葬補助費、跨直轄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試辦,以及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公安申報。

考量臺灣地震頻繁區域,以現今科技對於地震何時何地發生仍無法進行準確預測,一旦災害來臨即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威脅,內政部營建署規定,7月1日起,民國88年12月31日前領得建造執照,如電影院車站百貨公司旅館運動休閒場所學校醫院社福長機構等、使用之樓地板面積累計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物,且該建築物同屬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之建築物,應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申報。

內政部表示,爲強化地政業務申辦便利性,打破行政轄區藩籬,內政部修正「土地登記規則」,民衆可從7月1日起跨直轄市收辦住址變更、更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更正登記。如實施無虞預計今年10月擴及全臺試辦簡易登記案件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服務

另外,內政部戶政司爲了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政府數位化服務,建構一站式服務,達到「單一窗口全程服務」目標,自7月1日起,國軍人員於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出生或死亡登記,將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結婚、生育、喪葬或殮葬補助費,節省國軍人員遞送申請資料時間,縮短補助費請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