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設局劫好友 還款17萬搶回30萬元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林姓男子積欠鄭姓友人17萬元現金,相約還款卻另找搶匪埋伏,反而亮槍搶走30萬元,新北市永和分局調查拆穿這場騙局,將林男同夥淩姓男子依搶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將兩人移送法辦

這起搶案發生在10月中旬,林姓男子因爲生意週轉向鄭姓男子借了17萬元,相約在永和區返還借款,鄭姓男子拿到錢後,坐在駕駛座數着現鈔,沒想到一名黑衣男子拿着槍大搖大擺走過來,要他把錢交出來,鄭姓男子看到槍就對着腦袋,哪敢說不,把裝着30萬元現金的皮包交給搶匪,搶匪騎機車逃逸,還刻意把車牌擋住。

警方證人身分通知林姓男子協助調查時,發現林男心虛律師陪同,供詞避重就輕,與被害人說詞有出入。警方沿路調閱監視器鎖定搶匪身分,發現案發前林男多次與淩姓男子聯繫,搶案當天凌男人也在臺北,駕駛與作案同款黑色轎車到搶案發生地點附近停車場,更換車牌後涉嫌犯下搶案。

警方16日分別至臺中市及新北市永和區將凌嫌、林嫌拘提到案,查出林嫌因覬覦有生意往來的鄭姓友人經常身懷鉅款,涉嫌設局佯裝還款後,再由凌嫌出面持槍強盜被害人。

凌嫌坦承因積欠林嫌酒帳,林慫恿他共同搶劫,並以偷來的車牌犯案;林嫌則全盤否認,辯稱是凌嫌獨自犯案。警方訊後依搶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兩人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