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領錢想投資卻被送進地檢署 全是這原因

一名28歲的吳姓男子前往銀行領錢,卻因涉嫌詐欺、洗錢而被偵辦。(高市鳳山分局提供/楊舒婷高雄傳真)

一名28歲的吳姓男子原本想用手機將帳戶內的86萬領出,但因爲不會操作,只好直接到銀行做領款手續,沒想到行員一看吳男帳戶竟被列爲警示戶,馬上報警處理,員警到場詢問後,吳男一開始還說帳戶只是借人使用,但員警也不是笨蛋,追問後吳男才承認,他因缺錢花用,將自己的帳戶以3萬元賣出當作人頭戶,讓詐騙集團做詐騙用途。警方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將吳男送辦。

吳男原本想利用手機將帳戶裡的86萬元領出,但因不知道怎麼操作,只好前往銀行領款,沒想到行員發現吳男的帳戶已被165詐騙列爲警示帳戶,立刻通知警方到場。

員警到場後吳男一開始還裝無辜,說自己的帳戶只是借人使用,員警詳細追問後,吳男眼看已無退路,才承認自己因爲缺錢花用,把自己的帳呼以3萬元賣給詐騙集團,當作人頭戶做使用,而帳戶裡的86萬元全是贓款,要領給詐騙集團的。

警方當場告知吳男這樣是涉嫌詐欺,必須將他逮捕歸案,吳男也知道難逃法網,只能乖乖配合,警方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將吳男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