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業務員公廁性侵擺攤女「血噴滿地」 下場慘了

屏東黃姓男業務員到三地門遊玩結識當地一名擺攤女子,凌晨時趁醉意突襲正在公廁內的女子,把人壓在牆上背後式性侵,女子因剛動尿失禁手術,陰道傷口當場裂開噴血,嚇得黃男落荒而逃,一審判黃男4年8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考黃男已賠償女子70萬元和解,改判2年、緩刑5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屏東黃姓男業務員到三地門遊玩結識當地一名擺攤女子,凌晨時趁醉意突襲正在公廁內的女子,把人壓在牆上背後式性侵,女子因剛動尿失禁手術,陰道傷口當場裂開噴血,嚇得黃男落荒而逃,一審判黃男4年8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考黃男已賠償女子70萬元和解,改判2年、緩刑5年,可上訴。

黃男2021年2月某日和家人到屏東三地門遊玩,過程中認識在當地擺攤的女子與對方親友,衆人喝酒聊天好不快樂,打成一片。凌晨12點多,女子到公廁上廁所,已有醉意的黃男竟尾隨入內,強拉住女子的手,並將女子的臉轉向牆壁,用另一隻手將女子背部壓在牆上,從背後硬上得逞。

女子因剛動完無張力尿失禁吊帶手術,醫生囑咐一個月內不能有性行爲,黃男性侵女子時,女子陰道的傷口直接裂開,鮮血不斷涌出,從女子大腿一度蔓延至鞋子及地上,黃男也被自己滿是鮮血的下體嚇到,當場衝出廁所外逃離。事後女子在親人的協助下就醫並報警提告。

開庭時,黃男還一度辯稱是合意性交,但法官認爲女子纔剛做完手術,女子不可能不知風險,認定黃男犯行屬實,依犯強制性交罪判其4年8月。

黃男不服上訴,強調自己已爲酒後一時衝動負責,願意賠償女子損失。法官痛批黃男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的意識,不僅傷害女子身體,更讓女子蒙受難以抹滅的心理傷害,考量他事後展現和解誠意,積極參與調解,願意賠償女子70萬元並取得原諒,依妨害性自主罪改判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參加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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