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闖民宅她睡覺慘遭性侵 惡男公園女廁落網遭重判

遊民黃男涉嫌侵入民宅,強制性侵女子,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7年6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中市黃姓遊民去年8月間闖進1處民宅,發現1女在地下室房間睡覺,竟起淫念自脫掉衣、褲靠近,她驚醒手推腳踢不斷反抗,還是慘遭性侵,雙方還拉扯扭打約10分鐘。事後,女子假借上廁所才逃離求救,黃男從後門逃逸,還搭車南下逃亡,警方獲報後循線在高雄市1處公園女廁逮到他,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7年6月,可上訴。

有多次竊盜前科的黃男,在2019年行竊被判1年2月確定,他入監執行至2020年11月假釋出獄,成爲遊民,在去年8月13日中午12時20分闖入1處民宅,摸進地下室發現1女子在夾層房間睡覺,竟起淫念自己脫掉衣褲,僅穿內褲靠近,女子受到驚動嚇醒反抗,還是慘遭性侵得逞,雙方不斷拉扯、扭打約10分鐘。

事後,女子遭毆打受傷,假借要上廁所,上樓逃離求救,黃男則趁隙從後門逃離,當天立即搭車南下,逃避查緝。

警方獲報到場,採集到黃男的指紋及鞋印,警方持拘票循線在隔天凌晨於高雄市1處公園女廁內將他拘提到案。

法官以黃男居無定所以遊民生活,侵入民宅強制性侵女子,嚴重侵害身心健康,雖然犯後認罪,但尚未與被害人和解、賠償,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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