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侵少女2次 胡扯「第2次讓精液流出,纔不會懷孕」
▲臺中一名13歲少女隨22歲張男到旅館拉K,慘被爛人奪走初夜。(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臺中22歲張姓男子2012年1月29日誘拐一名13歲國二少女,到臺中火車站附近旅社開房間吸食K他命,並趁她昏迷時性侵得逞,更在她甦醒後二度性侵。臺中高分院二審依對未成年人趁機性交及強制性交罪,駁回張男上訴,判處8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張男年前邀得被害人一起去旅社「拉K」,進而在女生頭暈無力時趁機性交;女生甦醒後又驚又怒,因自己就這樣失去第一次,難過得痛哭失聲,沒想到張男此時竟胡扯必須再做一次,「讓精液流出,纔不會懷孕」,女生猛搖頭表示不信,他也不管,逕自將她強壓在牀、強制性交。
案發後女生向學校老師、同學哭訴,報警提告。張男到案後還辯稱,自己當時吸毒後意識不清、無性侵犯意,被法院認爲不構成脫罪理由,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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