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引誘少女自拍裸照 傳訊恐嚇一命賠一命判刑4年1月

闕姓男子涉引誘未成年少女自拍裸,直至少女成年後想斷絕來往,又涉恐嚇散步裸照、傳訊息「一命賠一命」,被害人心生畏懼報案求助。士林地方法院認定,闕男犯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共13罪,判處應執行4年1月徒刑,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闕男在匿名的交友軟體認識16歲少女,後續在加Line好友,自稱「有生理需求」慫恿少女自拍裸照供其觀賞,2020年11月至2022年1月間,少女上當傳送她裸露胸部、僅着內褲、內衣等照片共24張給闕男。

少女滿18歲成年後不想再跟闕男來往,闕男心有不甘,從2022年9月下旬至10月間,傳電子郵件、Telegram傳訊息「殺一個,算一個」、「不見棺材不落死心」「一命賠一命」等語恐嚇,要求不得斷絕往來,否則散佈她的裸照,且多次到住處、學校稱要接送上下學。

法院審酌,從事電腦製造業的闕男,爲滿足其個人之私慾,引誘少女自拍裸照,且在少女成年後欲終止交友關係,竟恐嚇散步裸照、暗示加害生命安全等手段,嚴重侵害少女性與身體自主權,法治觀念淡薄,應予相當非難,考量認罪,但無達成和解賠償等情狀量刑。

闕姓男子犯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共13罪,各處3年1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月。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