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中秋節公園綠地禁烤肉、放煙火 違者將開罰1200至6000元
中秋節即將到來,根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園綠地禁止烤肉及施放煙火等活動,若違反將開罰1200到6000元。(工務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中秋節即將到來,儘管烤肉、放煙火是許多民衆慶祝中秋的「儀式性」活動,但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今天表示,根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爲維護公園綠地舒適的休憩環境,公園綠地禁止烤肉及施放煙火等活動,若違反將開罰1200到6000元,提醒民衆務必遵守,以免「歡樂自己、苦了公園」,共同保護公園環境及確保公衆安全。
工務局表示,長年以來烤肉已成爲慶祝中秋節的家戶活動,且在烤肉過中秋時,民衆也習慣施放鞭炮、燃放煙火,增添過節的氣氛。但因公園綠地擁有提供休閒漫步的休憩環境,以及茂盛多樣的的植栽種類,爲保護這些得來不易的資源,市府於2012年12月21日公佈施行《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工務局說,根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公園、綠地內禁止營火、野炊、烤肉、夜宿、燃放鞭炮、施放天燈等活動,提醒民衆務必遵守規定,不要到公園綠地烤肉、施放煙火或鞭炮,一旦查獲便將開罰。
工務局還強調,目前登革熱疫情仍然相當嚴峻,市民中秋連假到公園遊憩時,應避免留下積水容器,以免蚊蟲孳生;如有出現登革熱症狀,更應及時就醫,共同守護臺南的城市環境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