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國小教師涉長期凌虐弱勢生 民代帶受害學生與家長議場陳情

南市議員林燕祝公開舉發某國小曾姓導師涉嫌長期凌虐弱勢學生,還帶着曾受害的學生及家長市長黃偉哲教育局長鄭新輝陳情。(洪榮志攝)

臺南市某國小曾姓導師涉嫌以延誤用餐或強迫灌食等方式,長期凌虐班上的弱勢學生,市議員林燕祝23日自由發言時,除公開舉發此事,還帶着曾受害的學生及家長,向市長黃偉哲、教育局長鄭新輝陳情,要求以不適任爲由解聘。黃、鄭2人收下陳情書,強調該師先前曾因違法處罰被記申誡2次並列考績乙等,如有新事證一定會詳細調查追究責任

林燕祝在自由發言表示,就讀國中、單親弱勢的小榮同學,國小時曾師長期延誤用餐或強迫灌食,甚至不讓他們上洗手間,但請教育局調查卻迴文說查無此事,造成家長提告刑事敗訴後,還好在新校長協助下查到新事證,讓曾師民事侵權敗訴判罰10萬元。目前曾師已轉任他校,是否有不當管教?請教育局查明,不能讓不適任老師轉校

林燕祝還說,此事猶如2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國小張老師的翻版,事件發生在國小A校時,曾師即常遭家長投訴不當管教,無奈校方並未積極處理;之後,曾師離開服務14年的A校轉到B校任教,從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間,不僅不讓弱勢且單親的學生小榮吃飯,還將中餐放在桌下,直到豆腐食材出現酸味才讓孩子吃,也不讓他上洗手間,整個下午只能上1次,小榮的同學還有人被架起來強迫餵食。

林燕祝說,曾師涉及的不當管教,經家長鍥而不捨地追查,以及新校長秉公處理後,經訴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臺南地院日前判決曾師敗訴應賠償10萬元。判決書還指出,曾師延誤小榮用餐,該行爲侵害小榮的自由、學習權、人格發展權且情節重大;曾師也確有在小榮的同儕面前,對小榮說「你是學習障礙,需要別人這樣對待你嗎?」、「上課輔,是浪費國家資源」,侵害人格發展權、名譽權情節重大,還經常禁止小榮參與聯課活動課程的行爲,侵害小榮的學習權,且屬情節重大。

林燕祝認爲,曾師一再歧視出身於單親且弱勢家庭學童,只關愛成績優秀的學童,利用喜歡的學童管理欺壓其他學童,卻因校方提供的事證不足,致家長先前提起的刑事告訴處分不起訴,直到換了新校長才贏得一審民事官司

林燕祝詢問黃偉哲,曾師是一位適任教師嗎?受害學童家長現在要向市長陳情,請問市長是否願意接受陳情並立即查辦?黃偉哲表示願意詳察,並會同鄭新輝立刻接受受害學童家長的陳情。

教育局表示,曾師於2018至2019年間確有違法處罰的情事,當時已核予申誡2次並列考績乙等,同時要求參加正向管教研習,提升班級經營與學生管教技巧

至於議員指出該師仍有其他違法處罰事證,教育局於接獲具體陳情後,將指示校方依法啓動調查,並進行各項通報作業;若案件查覈屬實,將啓動不適任教師評議程序,同時也將追究此案轄管學校當時處置情形,倘有違失事項,將予以行政處分

針對校園體罰事件,教育局再次嚴正表示,將秉持「不隱匿」、「不包庇」、「不拖延」、「有案即查,屬實即罰」的「三不一有」原則積極查處,經調查相關情事後,若確認屬實者,將予以嚴懲;如果情節嚴重時,更將啓動不適任教師評議程序,以確保教育人員素質,並全力與學校共同建構友善教學環境,提供學生良好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