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建商稅率稍降
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送議會審查,今天進行政黨協商後提出修正版本,調降起造人部分級距稅率。記者吳淑玲/攝影
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送議會審查,此次修法廣受關注,議員間意見不一,最終以協商版本過關,調降起造人部分級距稅率,明年5月適用新稅率,預計爲市庫增加約1.5億元收入。
因囤房稅茲事體大,也有建商公會陳情,市議會今天上午再度召開政黨協商,在議事廳也有多位議員發言討論,有的支持市府版,認爲協商版牴觸母法,恐有適法性問題。
但最終通過協商版,針對建商待銷售房屋的稅率進行調整,將1至2年、2至3年的稅率,從原本的2.4%和3.6%分別降至2.2%和2.8%。
財稅局說,此次議會通過的版本與其他縣市以財政部基準訂定稍有不同,稍感遺憾但仍尊重。
對其他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稅率則大幅調升,現行1戶稅率1.5%、兩戶1.8%的規定,未來將翻倍至3.2%。
對此,部分議員表達強烈不滿,市議員蔡育輝更批評該稅率調整缺乏彈性,尤其忽略了房屋大小、年限及繼承等特殊情況,認爲此舉將造成許多無辜屋主的負擔。將於下次臨時會提案,希望重新檢討此部分稅率。
根據市府統計,臺南市共有約59.5萬名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其中僅4.69%、約2.8萬人屬於多屋族或其他受影響者,其餘95%的納稅人不受新稅率影響。新版本中,對於只有1戶房屋的屋主,稅率由現行1.2%降爲1%,預計有27.1萬戶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