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殺前妻後 屍體「臉貼房屋權狀、手塞千元鈔」終局判決出爐

新北市陳姓男子不滿離婚後財產分配不均、要求複合未果,殺害林姓前妻,並將5000元現金分別塞在她左右手,圖爲林女最後身影。(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63歲陳姓男子前年不滿離婚後財產分配不均,與林姓前妻要求複合未果,持水果刀殺害林女後,還拿房屋權狀貼在林女臉上,並將5000元現金分別塞在她左右手,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考量他犯後自首符合減刑條件,依殺人罪判刑15年6月定讞。

陳男與林女育有1女,先前曾對林女多次家暴,因此2021年8月離婚,林女離婚後不僅將名下的房子讓給陳男居住,還不定時爲他準備三餐,不過陳男不滿2人財產分配、複合問題,曾多次打電話騷擾,要求要搬回去住。

陳男在2021年9月10日約同林女到住家,雙方又發生爭執,陳男一氣之下持水果刀猛刺林女,用力之猛,導致刀柄彎曲斷裂,但他仍不罷休,換了菜刀、另把水果刀猛砍林女,導致對方頸靜動脈破裂,頸椎、氣管受傷,最終出血性休克死亡。

林女死後,陳男還將血衣丟在遺體上,甚至將房屋權狀貼在林女臉上,並在她左右手掌各塞了5000元現金,深怕林女回來復仇,並對林女不肯歸還房產表達不滿,隨後他也打電話給律師自首。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及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考量陳男在法院審理中都自白犯罪,並稱對自己之行爲甚爲悔恨,但迄亦未得死者家屬諒解,量處有期徒刑15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