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入獄服刑又犯案 詐騙墨西哥籍受刑人律師費16萬

高院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因僞造有價證券案被判刑18年4月入獄服刑的男子簡兆熙,2018年向同舍房的墨西哥籍受刑人ISAIAS騙稱,可以利用新的DNA技術及律師幫他提再審,讓他透過友人匯錢給簡男的女兒,以此方式騙走16萬5000元,臺灣高等法院駁回簡的上訴,依詐欺罪將簡男判刑7月定讞。

2018年簡男知悉ISAIAS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判刑4年確定,心有不甘,欲翻轉訴訟結果,但ISAIAS不諳我國訴訟救濟程序,並對其極爲信任,簡向ISAIAS佯稱,有新的DNA技術可證明ISAIAS無罪,只要支付新臺幣30萬元,其會幫ISAIAS撰寫再審書狀交予律師審閱等翻案。

ISAIAS信以爲真,由友人陸續匯款16萬5000元至到簡的女兒帳戶,後來ISAIAS向簡兆熙詢問其訴訟救濟辦理進度,簡兆熙卻聲稱其並未收到錢,無從幫忙,ISAIAS始知受騙。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及二審高院審酌簡男正值壯年,不思以正當手段賺取財物,於另案服刑期間未潛心悔過,竟以上開話術詐騙告訴人,所爲殊屬不該,告訴人遭詐騙之金額達16萬5千元,犯罪所生危害非輕,其犯後否認犯行,判刑7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