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截圖扮正妹」釣出嫌犯 恐涉不當取證、侵犯個資

東森新聞記者崔顯亞高雄報導

就算爲了抓賊員警也要守法高雄市一家錶店店長警方報案,表示自己價值好幾萬元的手錶被偷了,警方懷疑離職員工涉案程度較高,從網路截了一張不知名正妹的圖片,裝正妹透過臉書約這名涉嫌人出來交易當場將人逮捕。雖然這是個妙招,不過此舉恐怕涉及不當取得證據,未來上法院能不能將人判刑,恐怕還有得爭!而且使用不知名正妹照片當事人還可追究警方侵犯肖像權隱私權民事責任

監視器畫面顯示,在一家咖啡廳中,員警假冒是買家表哥,過了不久就看到涉嫌人出現,兩個人坐下來聊了一會兒,涉嫌人拿出了要交易的手錶,員警看了看,確定應該是被害人的手錶,做個動作外頭埋伏的支援立刻衝了進來,第一句挑明瞭講,員警直接問,「這支表哪裡來的?」

涉嫌人:「就是我表姊的。」警察:「老實說。」涉嫌人:「真是我表姊的。」警察:「給你自白機會。」

涉嫌人說得吞吞吐吐,員警強調「再給你最後機會」,涉嫌人頓了一下,最後又給了不一樣的答案,「在店內撿到的,在上班的地方。」

男子先是說表姊的,隨後又改口了是店內撿的,前後都不一樣,但是唯一肯定的是,這支價值好幾萬元的名貴手錶,是男子的前店長的,前店長就在7月份時,向警方報案自己手錶在店內不見,而這名男子原本也在錶店工作,就在店長遺失手錶後,也立刻辭職。員警懷疑這名男子涉有嫌疑,所以員警和店長就想了一個辦法,在網路截了一張不知名正妹的照片,然後用「王玉欣」這個名字和男子在臉書上互動,說自己剛來到臺灣想買表,沒想到男子上鉤了,纔有了這場咖啡館假交易真抓人的戲碼

高雄市自強派出所副所長李盈賜表示,「正妹相片店家提供,我們警方跟他假冒,加入他的好友。」假冒正妹抓人看似方法不錯,但是法界人士並不這麼認爲,因爲臉書冒充正妹恐怕涉及了「釣魚」,也就是誘捕偵查,涉及刑事訴訟法的證據排除原則,未來能否將男子定罪?得看法官的認定;另外,使用不明女子的截圖涉及盜圖,恐怕觸犯肖像權、隱私權、個資法以及著作權法,被截圖的當事人可以追究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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