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迴搞軌案 李泰安判刑13年確定

南迴搞軌案,最高法院今日認定,李泰安參與破壞鐵軌造成火車傾覆,將李泰安依共同殺人罪判刑13年定讞。(本報系資料照片,黃力勉攝)

轟動一時南迴搞軌案,真正凶手到是誰?最高法院今日認定,畏罪自殺死亡的李雙全是主謀,下藥迷昏越南籍妻子陳氏紅琛,再由哥哥李泰安參與破壞鐵軌造成火車傾覆,因本案爭訟逾8年,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後,將李泰安依共同殺人罪判刑13年定讞。

臺鐵南迴線連續破壞事件,媒體常稱南迴搞軌案指南迴線鐵路於2004年至2006年期間一連串的鐵路遭破壞的事件。最後,越南籍配偶陳氏紅琛在出軌事故中不尋常死亡,引起檢察官的注意而開始針對破壞軌道以外的偵查。事故中喪生的陳氏爲臺鐵知本車站售票員李雙全的第三任妻子。由於事故後李雙全在自宅附近自殺,令檢察官懷疑李雙全及其胞兄李泰安可能涉入案情。經由科學鑑定後得知,陳氏並非死於事故,極可能是人爲加工才致命。

當時在媒體大規模報導下,李泰安的住家附近聚集了圍觀的民衆,李泰安常接受媒體採訪,自稱住家爲「泰安休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