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國際學生合法打工 不想被誤解

南華大學景圖。(本報資料照)

今日傳出南華大學越南專班學生涉及違法打工,校方透過聲明迴應,南華大學對境外生打工、實習的要求嚴格,皆按照《就業服務法》第50條以及〈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管理辦法〉第30條至第35條規定教育學生,打工一定要有工作證,且要求學期中一週不可超過20小時,這些規定除每學期境外新生說明會、國際學院官網臉書、line羣組等,都有再三提醒也提供給學生隨時可查閱說明資料。學生申請打工前更會要求每位學生填寫其工作證號碼,並在文件上明確載明打工不可超過20小時的規定,學生也簽名同意。

南華大學表示,「越南2+2旅遊專班」大四學生,是本校與越南學校合作班級,所有入境及學習皆合法,大三起入境臺灣唸書,大四下學期纔開始有9學分全學期業界實習,今年暑假因爲疫情檢疫規定,學生並未返國過暑假,因此學生希望能協助尋找與專業相關的工作,可以讓他們利用暑假學習空檔打工。國際學院因此協助詢問五星級飯店是否願意提供境外學生打工機會,飯店在瞭解學生是屬於旅遊專業背景則是非常願意提供打工機會給學生。

南華大學稱,外籍寒暑假打工每週可達40小時,飯店也依勞基法全薪23,800元,並供吃二餐及住宿免費,月休8天。平時如果沒有課,學生想去打工,時薪則是158元,但是就必須謹遵每週僅能20小時工時之上限。

南華大學指出,打工是個人與飯店的僱用關係,因涉及個人工作權益,學校均會提醒學生注意自己權益,打工前最好籤訂工作契約。但是實習是課程,實習前學校均會先完成與學生及實習機構之三方契約。

南華大學提到,學生在飯店的工作項目房務餐廳,學生因爲都是初接觸飯店工作,因此工作不夠熟稔,一開始兩人一組,房務一天只能做6、7間,即便現在一天也僅能做到12間,遠低於一般飯店一天平均需整理16間的效能。因爲速度不夠快,所以有時會整理到較晚,學生向國際學院反應,也提及經理會提醒他們忘放備品,做事不夠到位等等。爲此,國際學院立即提醒飯店工時的限制,飯店也特別聘請熟稔的工作人員給予教育訓練,使同學工作效率早日提高。

南華大學強調,大多數的學生表示很感謝國際學院幫他們尋找符合專業的打工機會,國際長有跟他們說,如果家境允許不需打工,則不需打工,若因自身經濟問題需打工,除國際學院協助詢問的飯店工作機會外,也可以自己尋找其他合法的打工機會。目前學生皆已回到學校,也希望事情趕快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