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帶相差20多歲國中少女上摩鐵 1月1次被判1年6月

男帶小20歲國中學生摩鐵,雖然合意性交仍被判1年6月。(圖/示意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吳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了比他小20歲的國中少女,沒想到經過3個月相處他便慾火焚身,將對方帶去摩鐵,前後發生6次性行爲,直到被害人擔心懷孕告訴母親事情曝光,事後被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爲性交罪等罪判刑1年6月。

據《聯合報》報導,30多歲的吳姓男子去年7月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了14歲的國中少女,並在相處3個月後,邀對方一起去汽車旅館,並提議發生性關係,雖然獲得女方同意,但因爲對方「太緊張」而沒有性交成功,僅有下體接觸。

吳姓男子事後並沒有獲得滿足,每個月都會約少女上摩鐵1次,前後共發生多達6次性行爲,後來因爲少女身體不適,擔心是不是懷孕而詢問母親,整件事情才曝光,因此挨告。

法管審理時認爲,吳姓男子雖坦承犯行,但他明知少女對於性智識及自主能力均未臻成熟,爲泄一己私慾而犯行仍屬不該,考量他需要扶養母親、祖母侄子等,犯後態度尚佳依法判刑1年6月,可上訴。

此外,根據內政部2015年統計,近4年來臺灣約3000名新生兒生母年齡未滿20歲,這些媽媽可能還在就學階段,或者還沒當媽媽的心理準備,對日後的身心健康、經濟能力皆有影響,因此臺灣婦產科學會除了深入校園講座外,更提供「避孕指引諮詢家」網站,提供避孕指引、匿名Q&A等服務,希望降低年輕的未婚媽媽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