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性騷80次男護理師只認59次 二審改判1年6月
屏東一饒姓男護理師在一間地區醫院擔任外科助手,涉嫌趁和女同事「小花」一起值班時,連續性騷她80次、強制猥褻1次,一審判決認定性騷80罪成立,判他2年徒刑;饒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則認定,無法證明沒有共同值班的21天,饒男有對「小花」性騷擾,因此21次性騷擾部分改判無罪,判他1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饒男自105年11月中旬到隔年3月底,利用和「小花」共同值班的機會,趁她來不及反抗時,分別以親吻她的頸部、撫摸大腿、臀部、擁抱等方式,對她進行性騷擾共58次,更於106年4月1日藉故要求「小花」到2樓的開刀房護理站,用身體將她壓制在護理站沙發上,不顧她的反抗,親吻她的嘴巴和頸部,並伸手揉胸還拉開她的上衣,親吻她的右胸。
饒男坦承對「小花」性騷擾58次、強制猥褻1次,否認另外21次,一審判決不採信其說詞,判他2月徒刑。饒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則認爲,無法證明沒有共同值班的這21天,饒男有對「小花」性騷擾,因此21次性騷擾部分改判無罪,其餘58次維持有罪,改判饒男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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