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參加比賽摔4公分凹洞半癱 基市府拒國賠遭地院判賠1千萬
基隆市一名蔡先生2014年參加鐵人三項比賽,騎到湖海路賽道時,卻被路面深達4公分的凹洞絆倒,自行車卡住,他彈飛撞上護欄下半身癱瘓,因此向市府申請國賠,卻遭拒絕,後告上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認爲,市政府明知有坑洞,卻沒有修補處置,絕對有過失,因此判賠蔡男及2名女兒,共1025萬4913元。
43歲的蔡先生2014年9月20日參加基隆市政府第一次主辦的「2014外木山鐵人三項賽」,在自行車競賽項目中,騎到湖海路2.6公里處,被路面的一道長50公分、寬40公分、深有4公分的凹洞絆倒,自行車卡住,他則是彈飛撞上護欄後倒地,緊急送醫後,頸椎、胸椎都有嚴重創傷,造成下半身無法動彈,生活無法自理,2名女兒爲分攤家計,只能休學打工。
蔡先生向基隆市政府提「國家賠償請求書」,卻遭拒絕,市府理由是蔡姓男子中暑,加上彈飛倒臥的地點和坑洞差了18公尺,認爲和坑洞無關拒賠,他因此又向地院提告。
法官審理後認爲,市政府在比賽前就知道有坑洞,卻沒有修補或警示,即便是委託協會協辦,也沒有發現或是放任坑洞存在,絕對有過失,因此判賠蔡男941萬4913元,蔡的2名女兒各40萬,一共1025萬49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