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就是我的!董座夫偷腥事業女夥伴 人妻氣炸告小三結果曝
董座人夫認了偷腥事業女夥伴,去摩鐵嘿咻過2次,人妻氣炸告小三討8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2名子女,後來阿國與女同事歡歡(化名)一同開公司,但3年後小萱卻發現,2人竟發展婚外情,不僅互傳曖昧訊息,還去汽車旅館發生2次性行爲,阿國雖籤切結書,承諾終結外遇卻未履行,最終離婚收場。不滿歡歡所爲害婚姻破裂,小萱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歡歡明知阿國已婚,卻仍藉機發展婚外情。她在2022年初發現2人曖昧訊息,詢問阿國後得知,2人曾去摩鐵有過2次性行爲。阿國也爲此承諾,不再與歡歡有不正常男女關係,甚至籤切結書承諾給付500萬元,以示迴歸家庭的決心。但阿國並未履行承諾,最終在2023月1月離婚收場。
歡歡則是辯稱,她與阿國原本是同事,設立公司之後,由阿國擔任董事長,她則是擔任董事,由於阿國性格外向,習慣與朋友開玩笑,並常使用不正經話語,她與阿國的訊息,看似表達曖昧情愫,但那只是習慣用語,並沒有特殊的含義。
她是基於對上司的職場禮儀,以免合作上有尷尬,纔會加以回覆,並且多以敷衍、應和的方式帶過,並無特殊情感,小萱並無法證明她有侵害配偶權,即使被認定有侵權,但80萬元賠償過高,超出她所能負擔,請求減至10萬元以下。
法官檢視歡歡與阿國的對話,不但無端互傳「想你」等表達思念的文字,當阿國向歡歡:「下午妳弟走,妳就是我的」、歡歡:「我的好像來了」。法官認,2人當時在談論性話題,而且依據常理,一般人通常僅與配偶或交往對象討論性話題,況且女性生理期,事涉高度個人隱私,並無隨意揭露給一般同事知悉之理。
法官審酌,小萱與阿國的離婚協議書記載,「同公司女同事兼股東XXX(指歡歡)更是成爲女方發現,男方確實有婚外出軌的事實行爲」。法官認,歡歡所爲侵害小萱配偶法益,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歡歡賠償80萬元,尚屬過高,應以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