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鄉工作有了聯繫 偷腥女鄰!「同心就有好結果」人夫氣炸

林男發現邱女外遇,對象還是隔壁鄰居,在離婚後氣得對2人提告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屏東一名林姓男子與邱姓女子結婚,育有2名子女,2022年7月底,林男無意間發現,邱女手機裡藏有驚人秘密,邱女與返鄉工作的鄰居廖男,2人在2022年6月左右,互相傳送曖昧訊息,甚至發生性行爲。林男與邱女感情破裂,2023年1月協議離婚。林男對2人所爲感到不滿,提告請求連帶賠償慰撫金60萬元。

法院審理,廖男向法官表示,與邱女是從小就認識的鄰居,2021年6、7月間,我返回屏東工作,暫時居住在老家,才重新與邱女有所接觸,大約1個月後,我就離開屏東返回自己的住處,但還是與邱女仍保持聯繫,並繼續用通訊軟體messenger互傳訊息。

廖男說,我們在messenger的對話,均屬開玩笑性質,有些還是酒後傳的,2人並無不正常的交往,更無發生性關係,林男主張我不法侵害他的配偶權,並請求我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於法不合。

法官檢視2人對話內容,「老公等妳」、「想妳好想好想妳」、「我們兩真的是心心相印」、「太想妳了受不了了,因爲平板手機螢幕換了妳相片,而且妳相片又那麼的媚,感覺一直一直的勾引我,我就一直一直看着相片弟弟就會咖拉棒」、「我心裡現在只想爲妳一心一意的付出」、「哥真的愛妳」、「好想妳」、「早呀!我的愛」。

邱女還傳訊,「我也一樣想你,想抱抱你」、「你回去工作,我心都跟着你......只要我們倆同心,就會有好結果」、「親愛的我知道你累,睡了不吵你呦~晚安」。

法官認,廖男否認與邱女有不正常的男女交往關係,不足採信。其次,林男雖以廖男曾傳訊給邱女,「都已經進入妳體內幾次了,還在說什麼快,來不及了」,指控2人曾發生性關,但訊息內容極爲片斷。而邱女也僅回覆,「只是擔心的事都還沒處理」,因此無從將「進入體內」認定爲「發生性關係」。

法官審酌,2人所爲足以破壞林男婚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不法侵害林男基於配偶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判決,林男得請求2人連帶賠償慰撫金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