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不是女秘書?你月薪沒10萬?男告婚友社誇大
一名陳姓按摩師花5萬加入婚友社,先後與8名女生相親,他不滿婚友社提供會員資料誇大不實,造成男女雙方都有「失落感」,提告要求全額退費。法官認爲,業者未依約把女會員資料用電郵寄給陳男,只以電話告知,導致認知落差,判婚友社退還2萬5千元給陳男。
▲圖爲男女戴面具相親的場面,與本案無關。
判決指出,陳男今年4月到「優勝美地」繳5萬元會費,再花3千元買10張「排約券」,相親8次後認爲業者提供會員資訊不實,未將女方照片等資料以電郵寄給他,僅以電話告知,之後也未幫他了解女方對他有無好感,導致8次相親都失敗。
陳男舉例,業者曾安排一名30歲的張姓「女秘書」相親,見面後才知對方是「業務助理」;他則告訴對方月入約5萬,張女卻驚訝地說「不是10萬嗎?」業者辯稱電話告知資料較有效率,陳男指資料不實可能是「聽錯」;沒安排陳男與女會員二度見面,是因女會員並沒有意願。
臺北地院法官審理髮現,張女資料填現職是業務助理,「曾任」社區秘書,無法認定婚友社誇大;但婚友社若依照約定,在安排雙方會面前將女方資料寄給男方,就不會造成認知上的差距,判業者須退還2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