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22次換iPhone 桃園男利誘10名少女性侵遭重判

桃園市1名男子前年9月起,在網路上公開徵求女子陪酒、性交易,並找理由性侵10名少女,其中9名未滿16歲。(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桃園市1名男子前年9月起,在網路上公開徵求女子陪酒、性交易,吸引許多缺錢花用的未成年少女前往應徵,他先以「檢查身體」爲由逼對方拍裸照,之後又說要「試用身體」,並反覆性侵對方,共10位女子受害,離譜的是9位未滿16歲,其中1名少女甚至答應「嘿咻22次換一支iPhone11」;該男2審遭重判1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在2019年9月起用臉書、LINE或交友軟體「CHEERS」公開招募陪酒、性交易,因爲開出的薪酬高昂,吸引許多女子前來,但他對每個前來面試的女子說「要先檢查身體」,逼迫對方用手機拍下全身裸體照片,還說需要經過「客人試用」,任由其他男子性侵女子,他也會參與拍攝影片、照片。

判決書中列出受害者陳述經過,其中1名15歲少女,因爲想要籌錢買iPhone,竟同意該男以「嘿咻22次換一支iPhone11」的條件,某次性侵時間長達1小時,該男還拍下過程影片;還有不少未成年少女皆是以缺錢花用爲由,同意他或其他男子性侵。

該男在法庭上否認犯行,但檢調清查他的手機紀錄,發現共有10名女子遭害,其中9人爲未滿16歲,1人遭未滿18歲,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多項罪名重判他有期徒刑13年10月,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二審後,於24日宣判有罪維持原判決,可上訴。

★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