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女友表妹「還憋不住嘿咻」 渣男被控性侵判無罪!

莊男被控,硬闖被害人家性侵,最後遭判無罪。(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莊姓男子只要和女朋友吵架,就會去找女方表妹小美化名)訴苦,甚至是借宿。去年1月14日中午,他趁小美外出時,拿出偷打的家鑰匙闖入,並趁對方返家後強行硬上。桃園地院法官依據人證、物證認爲,兩人有暗中交往,因此依法判莊無罪。

判決書指出,案發當天,莊男趁小美外出偷偷潛入女方住處,等到對方返家後,假藉要幫忙處理未婚懷孕一事硬上,把女方強壓在牀上,開始強吻、撫胸,還強脫下小美衣褲性侵得逞。

案件調查期間,小美指出,「當天我一回家就發現被告在我租屋處,因爲被告之前曾經借住過我家,我有拿鑰匙他,但我並不知道被告有去備份,並且趁我不在時,未經我同意自行進入。」

對此,法官發現,小美和男方密集的用LINE互傳生活化對話,其中包括莊男寫道,「今天你不陪我的話,明天早早我就回」、「他睡了你就過來」、「過來陪我」;而女方也沒有因爲表姊關係避嫌,反而和莊情侶一般的一問一答。另外還發現,雙方事後依然有互傳訊息,完全不像有性侵行爲發生似的。

法官認爲,小美和被告有暗地交往,甚至查出男方確實擁有被害人家中的鑰匙,而女方說詞反覆,其手腳腰部部分沒有任何損傷,加上尚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害人遭到性侵,因此認定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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