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死亡車禍太多 長官週報指示:多協調法醫開立「心肌梗塞」

萬華車禍太多,長官週報時指示,儘量協調法醫開「心肌梗塞」。(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是北市「交通安全年」,萬華區迄今卻已發生16起死亡車禍,讓警方備感壓力,據傳分局長官在週報時,公開表示以後若再發生車禍,「希望」部屬可以多跟法醫、檢察官協調,開立「心肌梗塞」的死亡證明,而上月底光復橋旁發生男子自撞死亡,基層果然就被要求「試試看」,但因事涉違法,被同仁拒絕。

「交通安全年」萬華車禍頻傳,萬華分局爲了減降數字,想方設法看能否改變案由,高層在週報時暗示,以後再遇到A1車禍,處理同仁是不是可以跟檢察官、法醫「協調」,開立「心肌梗塞」這類的原因,以減少案源發生。

10月28日晚間10時45分,62歲林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光復橋堤外便道,疑似因爲打滑「犁田」,倒地後頭部重創,最後摔在便道旁的草叢,身體還被機車壓中,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因長官週報曾有指示,此案發生後,基層馬上接到「提醒」,要求處理本案時,儘量朝「心肌梗塞」發展,意即林男騎到一半發病,所以纔會摔車身亡,這樣就不算A1事故。

基層私下說,勘驗死者頭部傷勢,以及機車撞擊痕跡,都不可能是「心肌梗塞」,法醫、檢察官根本不會同意,此事更涉及圖利、僞造文書,出事不但工作不保,甚至可能吃上牢飯,所以沒人會照辦。

萬華分局27日迴應此事,表示事故死因需經調查,不是警察能決定的。相關說法讓基層忍不住吐槽,「某甲叫某乙去打人」,某乙拒絕後事情曝光,結果某甲迴應:「不可以打人。」,問A答B,「有沒有要基層去喬法醫,這纔是重點吧?」

也有基層感慨,署長張榮興上任後,說大家要做快樂的警察,但有這種爲了美化績效,叫大家「玩火」的長官,要怎麼快樂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