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某補習班爆性騷幼兒 遭罰33萬

北市萬華區某補習班發生疑似男教師性騷擾幼兒的案件,教育局稽查後依照目前違規情況先裁罰33萬元。(臺北市教育局提供/張芷瑜臺北傳真)

MeToo風暴延燒各界,北市萬華區某家補習班發生疑似男教師性騷擾幼兒案,北市教育局6月1日接獲通報,幼兒家長已到警察局婦幼隊提告,並委任律師向教育局舉發,教育局表示,婦幼隊已持搜索票至補習班蒐證,全案偵查中,依照目前違規情況先裁罰33萬元。

萬華區某家補習班遭家長舉發有男教師疑似性騷擾幼兒,教育局6月7日至該補習班檢查班務,發現2至6歲幼兒13名,招牌載有幼兒園名稱,班舍內有寢具、尿布、全日作息表等,並提供幼兒餐食。

教育局認定,該家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又衍生兒少不當對待案件,故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裁處18萬元罰鍰,並公告負責人姓名。

教育局也說,補習班3位教職員工也被查獲未依法陳報,導致兒少不當對待案發生後,主管機關與家長難以查證教職員工身分,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13項規定裁處10萬元罰鍰。

教育局指出,該補習班人員還多次咆哮、拍桌辱罵等驅趕教育局人員,妨礙及拒絕稽查,再依《補教法》第9條規定裁處5萬元罰鍰,另外,也查出該補習班有擴充使用防空避難室、招牌不符班名等違規,已命該補習班限期改善。

據統計,教育局1月至6月共計稽查北市補習班878家次,查獲100家班務違規,其中補習班違規經營幼兒園計7家、未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計11家,若有補習班教職員發生性騷擾、性侵害或違反兒少保護法的事件,經查證屬實,將認定爲不適任人員,將有1至4年、或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