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屏檢初認「人禍」 被害者補償金恐破2000萬元

明揚大火案屏檢初認「人禍」,被害補償金額恐破2000萬元。(本報資料照/林和生攝)

明揚國際廠房火災爆炸意外,屏東地檢署已依涉嫌過失致死等罪嫌,諭知明揚公司2名高層重金交保,初步認定是「人禍」疑涉犯罪,法務部保護司、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密切注意,將視檢方偵查結果,協助罹難者家屬及重傷者申請被害補償金,由於本案屬重大公安意外,死傷人數逾百人,初估補償金至少超過2000萬元以上,將是《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後被害補償金總額最高的個案。

屏東科技園區「明揚國際科技」高爾夫球工廠9月22日晚間火災爆炸,造成包括4名消防員殉職在內的9人死亡、1失聯、百人輕重傷。屏東地檢署日前已搜索約談明揚公司2名高層,訊後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重大,諭知600萬元及500萬元交保,屏檢表示,將盡速針對各種可能涉案人員及可能涉及的刑責進行調查,以釐清本次事故刑事責任。

這起意外發生後,犯保屏東分會即啓動「一路相伴」專案,提供罹難者家屬及傷者的法律、心理諮詢,並向屏東地院聲請假扣押,但隨着屏檢啓動偵查,初步認定意外有人爲疏失,疑涉犯罪刑事責任後,法務部保護司、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密切注意,將視檢方偵查結果,協助罹難者家屬及重傷者日後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法務部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不同於《犯保法》舊法爲國家以民事代位求償,是改採國家責任主義,屬於特殊社會福利的行政給付性質,補償金爲定額制,其中死者遺屬補償金每案180萬、重傷補償金依據被害者的失能等級不同,分成80萬至160萬元共9個等級。

官員說,被害補償金不會影響殉職消防員的撫卹金以及死者遺屬的民事責任請求權,罹難者家屬及重傷者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犯保協會將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

官員說,由於本案屬重大公安意外,死傷人數逾百人,初估補償金至少超過2000萬元以上,將是《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自今年7月上路後,被害補償金總額最高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