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會條款上路 四海幫弟哥明公祭「這些全禁止」
前四海幫主張建英(綽號弟哥)上月10日深夜辭世,享壽71歲,明(9)日中午12時在北市第一殯儀館舉辦公祭。(本報資料照片)
7日彰化有名角頭告別式,式場外的送花芳名錄,警方就趕緊向喪家要求,遮蔽掉部分有顯露幫派堂口名稱的字眼。(民衆提供)
四海幫的「海」口罩,在警方認定上,也是明示、暗示的標誌。(民衆提供)
前四海幫主張建英(綽號弟哥)上月10日深夜辭世,享壽71歲,明(9)日中午12時在北市第一殯儀館舉辦公祭。由於上月立法院剛通過組織犯罪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俗稱的「明仁會條款」,即遏阻幫派在公開場合以「明示或暗示」爲犯罪組織成員,警方可要求現場解散,否則有刑責和罰金。明天「弟哥」的公祭,將是修法後全國第一場幫派大公祭,北市警方將出動逾300名警力蒐證,且雙北、桃園的偵查隊長,也都將到場觀摩新法上路後的警方執勤作爲。
竹聯幫仁堂明仁會3月6日在北市大直萬豪酒店的高調奢華春酒,引發挑釁公權力爭議,警政署展開數波大掃黑。爲嚴懲組織犯罪,壓制黑幫氣焰,立法院於上月9日三讀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期徹底斷絕犯罪組織人援、金援。
其中俗稱的「明仁會條款」,是增訂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爲犯罪組織之成員,或與犯罪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在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之行爲處罰,最重可處有期徒刑3年,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以反制犯罪組織之氣焰,並周延公共安全之維護。
刑事局本月6日召集會議,討論未來幫派大型公開活動,警方該如何應處,會中決議未來幫派大型活動,依據法令,不得唱名幫派堂口名稱,也不能有看板,以文字或圖像凸顯組織名號。舉例來說,公祭唱名,不能再以「四海機構、天道機構」來代表四海幫、天道盟,只能以某某董事長,率旗下員工緻祭來唱名。
而現場布幕、甚至印有幫派標誌的口罩、徽章、旗幟,也都不能出現。因此明日四海幫之前大批製作的黑色「海」口罩,就不能再佩戴;天道盟的西裝徽章,也被警方認定是明示或暗示的黑幫標誌,一樣禁止。
事實上,7日彰化有名角頭告別式,式場外的送花芳名錄,警方就趕緊向喪家溝通,遮蔽掉部分有顯露幫派堂口名稱的字眼。而連續3天,北市警中山分局都透過管道,向「弟哥」的治喪委員會傳達警方修法後的作爲,希望喪家配合,分局長陳金城也親自出面約制,表示警方一定會強勢執法,讓告別式圓滿順利完成。
北市警方估計,出動蒐證警力不會少於上月竹聯幫副幫主的告別式,至少超過300名警力。且初步瞭解,明天參加弟哥公祭的人數,也有上千人以上。也因爲是修法後的第一場大型公祭,雙北、桃園的偵查隊長,都會到場觀摩,北市警方與刑事局爲此嚴陣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