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郭永良:新型犯罪猖獗 需更多跨國聯合行動

名家觀點》郭永良:新型犯罪猖獗,需更多跨國聯合行動。(示意圖/Shutterstock)

中國人民員警大學涉外安保學院副院長郭永良28日在大陸《環球時報》撰文指出,新型犯罪亟待各國攜手共同打擊。中方與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毒罪辦),以及東協9月26日共同制定併發布了一致行動的戰略計劃,提出以4P支柱(預防、追查、保護、提升)爲支撐的路線圖,應對與賭場和電信網路詐騙有關的跨國有組織犯罪與人口販運等新型犯罪活動。

郭永良表示,以電信網路詐騙爲代表的新型犯罪已成主流犯罪形式之一。新型犯罪藉助新的媒介或手段對傳統犯罪進行「反覆運算升級」,隱蔽性、迷惑性、複雜性和衍生性明顯,對各國社會治理質效提出更高要求。

智能化攻防。相比傳統犯罪作案方法,犯罪集團利用區塊鏈、虛擬貨幣、虛擬撥號、遠端操控、共用螢幕等新技術新業態,不斷更新升級犯罪工具,實現從形態單一犯罪到多元聯動犯罪、從顯性侵害犯罪到隱匿精準犯罪、從物理區域犯罪到虛擬空間犯罪的轉型,手段智慧、方法多樣,與執法力量的攻防對抗不斷升級。

組織化運作。受經濟利益的驅動,新型犯罪組織呈現集團化、專業化的特徵。犯罪集團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呈現出多行業支撐、產業化分佈、集團化運作、精細化分工等有組織犯罪特徵。通過組織化運作,犯罪團伙能夠規模化開展犯罪。針對不同羣體,根據非法獲取的個人資訊,量身定製「劇本」,實施精準犯罪,常常讓人防不勝防。

跨境式佈局。新型犯罪組織爲了逃避打擊,往往進行跨境式佈局,境內外協同配合,參與人員衆多。其頭目和骨幹往往躲在境外,打着高薪招聘或服務創業的幌子,誘騙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輕人通過偷越國(邊)境方式赴境外參與詐騙犯罪活動。犯罪頭目通過境外聊天軟體,指揮境內人員從事APP製作開發、引流推廣、買賣資訊、轉帳洗錢等各類違法犯罪,有的還涉嫌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境內境外銜接緊密,跨國有組織犯罪特徵日趨明顯。

郭永良稱,新型犯罪現象的猖獗,意味着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置身事外而獨善其身,也沒有哪個國家可以包打天下來實現所謂的絕對安全,需要突破單一國家執法的限制。

任何國家的安全短板都會導致外部風險涌入,形成安全窪地,進而演化成新型犯罪的土壤;任何國家的犯罪現象積累到一定程度又會外溢成爲區域性問題。應對新型犯罪,需要樹立合作應對安全挑戰的意識,堅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研究形成有關入罪標準、管轄協調、情報共用以及司法協助等方面的地區共識。同時,各國政府及其執法機構需要加強警務和安全合作,提升數據採擷、情報獲取、證據保留、聯合執法等能力,打團夥、摧網路、斬鏈條,實現內外聯動,形成治理合力。打擊新型犯罪,還要積極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和智慧警務裝備,大力探索智慧警務新模式。通過地區各國人員培訓實現科技賦能,提高預測預警預防新型犯罪風險能力,增加安全治理的預見性、精準性、高效性,提升安全治理效能。

郭永良強調,在這些方面,中方既是宣導者也是行動派。中方提出全球安全倡議,宣導以團結精神因應地區格局,以共贏思維應對風險挑戰,走出一條新型安全之路。在中方的倡議下,中方與東協和東協國家的合作框架不斷趨於完善,在區域、次區域、雙邊層面都有新進展,各方通過情報資訊分享、協助調查、聯合行動、配合引渡等措施聯手打擊新型犯罪,效果顯著。中方倡議舉辦了「安全促發展」中方東協執法安全合作部長級對話,並在該機制架構下,成立反恐、禁毒、打擊網路犯罪、打擊有組織偷渡和非法移民等若干合作執行委員會,完善了中方與東協的執法安全合作框架。

郭永良認爲,作爲行動派,中方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派出維和人員最多的國家。爲促進全球警方執法能力均衡發展,中方大力加強對全球聯合執法行動的支持力度。中方全面參與聯合國、中國-東協等國際和區域合作架構內的執法安全合作,創建了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機制,建立了新亞歐大陸橋安全走廊國際執法合作論壇,深化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論壇(連雲港)以及其他國際性交流對話平臺,爲地區和全球安全治理提供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