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推司改增不法餽贈等罪 盼完善反貪法制

臺灣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公佈司改第一波法案,希望透過修法增訂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及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嚇阻貪腐犯罪,完善反貪腐法制。

第11屆立法院第1會期20日開議,根據規劃,29日將舉行8個常設委員會的召集委員選舉。依規定,每個常設委員會設有召委2席,由於召委可決定該委員會議程,向來是朝野黨團的兵家必爭之地,而待召委選出後,各委員會就會正式上路。

臺灣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黃珊珊、幹事長吳春城今天召開「司法改革2.0第一波法案,完善反貪腐法制」記者會,提出相關說明,也希望相關委員會盡速排審、通過。

黃國昌表示,建立廉能政治、反貪腐法制完善化,是長久以來臺灣人民的共同心願,而2017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做成很多重要決議,也與反貪腐息息相關。

黃國昌說,民衆黨團這次提出的司改法案有幾項重點,包括修正貪污治罪條例,完善反貪腐法制,及增列不法餽贈罪、影響力交易罪,提高貪污犯的假釋門檻等。

黃國昌說明,完善反貪腐法制上有幾項重點,包括違背職務賄賂罪的要件明確化,廢除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的區別,也要終結法定職權說與實質影響力說的爭議。

黃國昌指出,增列不法餽贈罪部分,他認爲職務行使與不法利益雖然無對價關係,但有原因關係時仍應處罰,而增列影響力交易罪的重點,除了履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國內法義務,更要讓拿錢喬事走入歷史。

黃國昌說,爲嚇阻貪腐犯罪、強化制裁效果,應提高貪污犯的假釋門檻,從1/2提高到2/3,如果累犯則要提高至3/4。

黃珊珊表示,反貪腐法制要健全,人力充足也很重要,因此民衆黨團希望透過修正法院組織法,將現行以臨時人員聘用的檢察官助理制度法制化,補充輔助人力,襄助檢察官辦理案件,提高犯罪偵查品質、增進司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