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批新店植物園區「1坪12元」被蓋豪宅 市府:儘速釐清

博文昨在新北議會業務質詢。(翻攝畫面許哲瑗新北傳真)

何博文出示2007年、2008年至2018年3張空拍圖。(翻攝畫面/許哲瑗新北傳真)

何博文出示2007年、2008年至2018年3張空拍圖。(翻攝畫面/許哲瑗新北傳真)

2007年土地空拍圖,可見屋主建物規模逐漸擴大。(翻攝畫面/許哲瑗新北傳真)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何博文日前在議會質詢指出,新店二叭子植物園區遭民衆私設建物、車庫道路水池,甚至濫墾濫伐,規模從2007年起逐漸擴大,市府持續放任,諷刺「1坪土地12元,那我也來買!」;對此政局表示,初步瞭解主建物爲既存建物,照理說其餘設施已在去年認定違建並拆除,本週將開會釐清

二叭子植物園園區位在新店安坑雙城路,自然生態多元豐富,是一處充滿天然林次生林的原始山林,獲「安坑綠寶石」美名。

何博文昨在議會業務質詢,拿出2007年、2008年至2018年共3張空拍圖,發現園區內遭人私設大型建物,且規模年年擴大,從一座大型建物,陸續私設水泥道路、車庫與水池,山坡地從2007年仍綠油油,2018年已成一片光禿,疑似遭到嚴重濫墾濫伐。

何博文質疑,根據財政局提供的資料換算,遭濫墾的土地座落二叭子小段76-51、76-106、76-107,共3筆地號面積達1464平方公尺,約500坪左右,承租1坪只要12元,「如果一坪12元可以長期霸佔,那大家都來租!」

「一般市民砍樹都不行,爲何這個人可以在植物園內濫墾濫伐?」何博文痛批,本案早有民衆多次檢舉,市府卻持續放任規模擴大,讓人詫異。

工務局詹榮鋒迴應,建物應是早年興建的既有建物,後來擴建、興闢道路,照理說應該是違法的,會再瞭解狀況;副市長謝政達允諾,1周內找到解決方案

財政局長泰興說明,該土地原爲新店市公所所有,屋主1977向公所承租土地,2012年北縣升格由財政局接手,重新與其訂定租約,因屋主符合身障資格自宅使用,租金予6成,以土地申報地價5%換算,每坪約40元,並非何博文所指的「1坪12元」,原則上承租人只要沒有違約,不會突然收回土地。

至於何博文質疑擴建、濫墾濫伐問題,李泰興表示,會由農業局、工務局瞭解是否違規使用土地,並釐清建物有無申請相關建照,這週會召集相關單位研商,必要的話將到場現勘,若屬違建就拆除,若有違規則要求改善。

財政局副局長郭淑雯補充,這3筆地號中,1筆爲林業用地、2筆爲水利用地,2018年接獲民衆檢舉,地政局會同農業局、水利局調查,其中主建物興建於1986年,屬既存違建、不需拆除,道路則因早年即爲通行動線,加蓋水泥鋪面後不屬違建、不需拆除。

郭淑雯指出,但後續新闢的水池、車庫與鐵門等設施,經農業局、水利局查證後,確定違反《區域計劃法》,去年8月裁罰6萬元,限期改善1個月無果,去年9月已移送拆除大隊,後續拆除作業由工務局接手。

郭淑雯指出,今年5月再次接獲何博文檢舉,但目前尚未到場現勘,正進一步瞭解何博文所指違建,是去年拆大作業後遺留的建物,還是屋主後續新建,週四將開會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