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抗疫 啓動通訊診療

苗栗衛生局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宣導慢性病居家檢疫者可改通訊診療。(衛生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規定醫師必須親自診斷病人才可以施行治療,苗栗縣衛生局針對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對需要接受居家檢疫或隔離的民衆,非屬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且無危及生命的急迫醫療需要,同意接受通訊診療者,可由衛生局轉介至特定醫院或診所接受通訊診療。

衛生局表示,依照規定,醫師必須親自診療病人,纔可以施行治療及開給處方,但對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爲因應需要,可由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開給處方,也就是醫師可用電話手機智慧型手機、傳真或網際網路等方式爲病患診療。

衛生局指出,目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須接受居家隔離、檢疫而無法親自就醫的民衆,非屬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且無危及生命的急迫醫療需要,同意接受通訊診療者,經衛生局轉介至特定醫院或診所接受通訊診療。當事人也可委託家屬代理人,憑居家隔離或檢疫證明,至醫療院所完成後續相關就醫手續。

必須注意的是,如果醫師覺得通訊診療無法獲得評估所資訊而必須當面診療者,仍應該透過衛生局依相關程序至醫療院所就診,或以居家醫療等方式當面診療爲宜。